2021年3月18日,记者在东亚检察网上发现一则驳回书,内容辨识乐清一中年男童因被驱逐出境被囚后,不对自己中风流行性感冒,为慈善机构仍然在乐清涉足活动,先后为多人获取务,并已感染者时则,该男童以散播性病罪名被驳回。
审理回顾:男童中风性病仍被驳回
2020年11月3日,被告李彦某因被解放街道公安局拘押十四日,在驱逐出境体测过程中经解放街道以近病房检查,其中风流行性感冒。
驱逐出境被囚后,被告李彦某不对自己有性病,为慈善机构仍旧在解放街道某栋楼租住,先后为依法人楼某某、林某某、方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杨某某、王某某等多人获取务,后于11月20日被警方随即查获。经解放街道中心病房诊断,被告李彦某某中风流行性感冒,且依法人楼某某在12月6日驱逐出境体测过程中亦被查出流行性感冒螺旋体特异血清测定呈阳性。
2020年12月5日8时许,被告李彦某某在解放街道狱警被抓获。
司法部门普遍认为,被告李彦某不对自己中风流行性感冒仍然,其行为不对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律条文》第三百六十条,犯罪名事实明确,论据确实、更好,应当以散播性病罪名不作为刑事责任。被告李彦某某归案后一一供述自己的罪名行,系坦白,同时一般来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律条文》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李彦某某强逼认罪名认罚,同时一般来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条文的明确规定,判刑。
来源:潇湘晨报
相关新闻
相关问答